Monday, August 28, 2006

我的小指尖在抗議...

使用新的 MacBook 快滿一個月,在機器性能與系統各方面,都比原先家用的 Mac mini PPC 來得快速與順暢,連小朋友也極度喜歡它那美美的外型,以及 Photo Booth 的搞笑。

系統韌體都更新了,也安裝了溫度監控程式,兩個核心的溫度平時使用時都落在50~60度之間,硬碟則在35度左右;有時跑資料庫大量運算時,也會飆高到風扇開始運作一會兒,機器倒是從未因過熱而當機,不知道這是不是已經符合工程師對於硬體設計的要求,至少我找不到去跟蘋果抗議的立場。

但 是隨著愈來愈長時間面對這台 MacBook,由於慣常採用標準打字手勢,也就是左手食指到小指正常狀態落於 F,D,S,A 鍵上,通常不到二十分鐘,我的左手小指就會因過熱而感到刺痛,總是需要雙手離開鍵盤,或是乾脆強制它休眠,起身抽支煙、倒杯咖啡,一會再重複一次這個流 程。機器開一整天沒有當,但是小指尖即便在間斷休息的狀況下,依然感覺十分不舒服。

這是我使用的第一台蘋果筆記型電腦,不滿意的真的只有一隻小指尖而已;我好奇,為何蘋果會做出這樣的產品,也擔心之後的產品持續這種狀況,畢竟在電腦並不會當機的狀況下,有可能就通過硬體檢測的標準,而忽略了某些或許敏感些的小指頭(例如我的)。

這也讓我有些感觸,或許系統還是開放些好,像今天這種狀況發生在 PC Notebook 上,我一定馬上拿去退機,換一台散熱好些的其他廠牌,可是現在的蘋果僅此一家,別無分號,擁有敏感小指的消費者到底該怎麼辦呢?

我突然想起"第二十二條軍規",真是哭笑不得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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